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
时政要闻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9个“禁止”
2025-05-16
来源: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
统筹发展与安全,创新引领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5-16
低空经济作为一个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与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融合发展的新兴经济形态,具有新质生产力的典型特征。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经济思想,牢牢把握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原则,对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一、把握低空经济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截至2024年底,我国低空经济规模已超过5000亿元,到2030年有望达到2万亿元。低空经济正呈现出“三化融合”的鲜明特征: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化进程加速,应用场景带动内需市场化资源配置扩大,治理体系促进发展模式系统化升级。我国已形成低空整机设计、飞控系统、轻量化材料等全链条全门类制造创新体系。如深圳大疆占据全球消费级无人机市场70%份额,亿航智能EH216在部分地区实现低空载人游览商业飞行,航空级碳纤维、高能量密度电池等卡脖子环节攻关提速,eVTOL适航认证、北斗与5G融合导航等关键技术实现国产化,这些生动实践印证着我国低空经济充满发展活力。 二、正视低空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首先是我国低空空域资源供给不足,利用效率不高。低空空域分类管理和使用规则尚未实施,飞行审批流程繁复。以杭州为例,轻小型无人机不需飞行审批的适飞空域(120米以下)仅占16%。其次是传统通航飞行器高度依赖进口,新型航空器面临适航审定瓶颈。我国需要适航审定的型号远超现有的适航审定能力。其三是低空起降、感知、智能监测设施布局滞后,当前运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对自身运行识别信息的主动报送能力不足,难以实现全范围的动态监视和管理。其四是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法规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 三、创新引领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动空域管理改革。低空空域资源的合理使用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应当根据不同空域类型及运行场景,加快推进分级分类的低空空域资源管理制度,并优化空域使用管理方式,推动低空空域由“静态管制”转向“精细化管理”,审批流程由“人工报备”转向“智能审批”。针对非管制空域,简化现行飞行计划申报流程。加快推进飞行计划“统一窗口、一站式”办理。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集约高效”原则,构建覆盖“设施网、空联网、航路网、服务网”的低空基础设施。设施网方面,用好存量,合理新增布局,明确标准和功能,推动设施体系数字化升级。空联网方面,依托5G-A、北斗导航、高精定位等技术,实现无人机与地面设备的实时数据交互,增强低空全域感知能力,实现对低空飞行器的精准动态追踪。航路网方面,构建低空飞行“空中高速公路”,动态优化空域和航路,实现空域资源高效利用。服务网方面,构建“基础服务—应急保障—场景定制”协同的数字化管服平台,整合空域管理、飞行审批、实时监控、风险预警等功能,打造智能化、高效化、全域化的低空运行服务体系。三是创新提升适航审定能力。统筹整合资源,创新优化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模式。加强审定技术研究,强化标准建设,明确分级分类适航审定实施路径,探索建立第三方适航审定合作模式,尽快改变当前适航审定能力与低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态势。四是鼓励产业链技术创新。低空经济产业链涵盖从研发制造、基础设施到场景应用的完整链条。发展低空经济将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应用场景广、市场规模大的优势,为新型航空器研发、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先进通信技术等的融合创新,创造新的市场空间,为我国在关键领域实现技术和产业链自主可控提供重要保障。五是拓展应用场景。坚持“民生优先、效益导向”,加大无人驾驶航空在产业服务、城市管理、应急救援、民生保障等方面应用。挖掘低空经济提振新消费潜能,重点支持低空物流、城市交通和多样化低空文旅业态,加快形成低空经济规模化应用。六是创新安全监管,促进低空经济“飞起来—飞得稳—飞得好”。坚守安全底线,是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基。要加快构建新型智能化监管体系,推行“信用+监管”模式。提升低空通信、气象、导航、监视等安全运行与监管能力,强化安全运行管控。建设自主可控的低空通信网络,确保低空飞行实时数据传输安全。要建立安全风险预控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专业技能训练和安全文化教育,在低空经济“天、地、人、机、链”五大要素的协同发展中,不断创新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七是推进路空协同发展。低空经济三分在天空,七分在地面。发展低空经济,路空协同要遵循规划同图、设施同网、数据同源,逐步将低空经济设施网、航路网等纳入综合交通规划体系,充分依托和发挥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场站服务区等设施潜力,推动地面交通资源与低空资源深度融合,打造覆盖全国、标准统一、法规配套的低空交通网络,推进多式联运新路径,建立起“地面支撑低空,低空赋能地面”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新业态。(作者:冯正霖,系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航局原局长)(来源:人民日报)
无人机反制技术的五个领域
2025-05-16
近年来,无人机已经成为战场上的新宠儿,无论是小范围武装冲突,还是大规模军事对抗,无人机充斥在战场的各个角落,在侦察情报、信息传输、火力打击、支援保障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面对无人机带来的新威胁新挑战,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开发无人机反制技术及武器装备,力求在预警探测、综合干扰对抗、软硬杀伤等方面,构建远近衔接、高低互补的立体防御体系,有效拒止无人机攻击。一是探测识别技术。无人机之所以有较大的突袭成功率,原因之一在于其很难被探测识别。为提高对各类无人机的探测能力,减少雷达虚警漏警概率,应用和发展主被动融合探测技术、分布式组网技术、雷达杂波抑制技术十分必要。主被动融合探测技术,即综合集成主动有源探测与被动无源探测各类技术,利用电磁波反射、光学成像、热辐射、噪声监测等手段,对无人机外在特征、飞控特性、电磁频谱等进行多角度、全方位侦察探测,实时将信息接入数据库匹配印证,实现对无人机尽早尽远感知识别。分布式组网技术,即在远中近程、高中低空梯次部署警戒雷达,组网协同配置,灵活调整工作状态,从不同空域、不同地域、不同频域密切监视进入防御圈的大中型无人机及识别跟踪低空小型无人机,通过信息全时共享,准确研判目标威胁。雷达杂波抑制技术主要针对“低慢小”类无人机。“低慢小”类无人机具有低空飞行、慢速巡航、尺寸较小的特点,极易与复杂环境中各类背景杂波相混淆,识别难度较大。这类无人机经改装后很容易成为攻击性武器,监管不力时会对国家空防安全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雷达杂波抑制技术运用包括动目标显示与检测、空时自适应处理等技术,可从反馈的雷达信号中消除或减少杂波成分,提高雷达分辨率及信号对比度,从而改善跟踪和识别的效果。二是干扰阻断技术。无人机的自主行动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高度依赖无线通信,受尺寸影响,其内部电子系统相对简易,电磁防护能力不足。针对性使用相关技术,干扰阻断无人机与控制站、通信中继节点之间的网络连接,可有效限制无人机作战效能。电磁干扰技术,即通过侦测无人机或通信平台的电磁辐射特征,判定目标通信链路的工作频点,主动产生干扰带宽或与通信带宽相当的噪声干扰信号,阻塞网络传输通道,使无人机无法及时准确地接收控制指令、回传侦察信息,迫使无人机迫降或受控返航。导航干扰技术,通过发射大功率的同频信号干扰无人机的导航定位信号,使无人机无法连续有效地接收卫星导航信息而悬停或被迫返航,或仅依靠自身的惯性导航系统工作,致使累积误差逐步增大,测绘精度显著降低。此外,可以采用伪装干扰技术反制敌方的无人机。主要是模拟周边环境,在防御阵地布设大量伪装网、角反射器等伪装器材,实施烟幕遮障或涂覆隐身涂料,以改变重要目标的激光传播特性或光学特性,干扰无人机侦察探测。同时可通过雷达交替开机、工程适时佯动实现对无人机的诱导欺骗,降低被无人机侦察和打击的概率。三是链路攻击技术。尽管利用干扰阻断技术可对无人机网络通信和导航制导产生一定影响,但对于抗干扰能力较强的无人机,往往还需要运用链路攻击技术对其通信协议进行解码破译或通过无线网络植入干扰指令,以实现对无人机的控制和破坏。具体而言,包括导航欺骗技术、信号劫持技术与黑客攻击等手段。导航欺骗技术,无人机导航一般是通过计算发射和接收雷达波的时间差来定位目标位置,针对此特点,在接收无人机电磁信号的基础上,可使用专门的电子设备对电磁信号进行时间和多普勒调制,将无人机导航定位到欺骗信号所指定的位置。信号劫持技术,通过解析无人机链路信号和通信协议,与先期积累的各类无人机的遥控信号进行比对,在对抗时快速实现机型识别、协议匹配和指令植入,实现对无人机的控制权。黑客攻击技术,利用无人机系统总线的漏洞,针对其数据传输、地址存储、指挥控制中的某一特定应用,通过篡改数据、植入错误字段或向程序缓冲区写入超出其容量的数据,使无人机系统崩溃或执行恶意代码。四是高能毁伤技术。对于无人机的反制,除了应用网电干扰类技术进行软杀伤外,还可结合硬摧毁措施予以打击,其中高能激光、大功率微波和粒子束等新概念新机理毁伤武器及其技术原理,已成为当前主要国家和地区研究发展的重点。高能激光技术,是利用高功率发射器产生高能激光束,直接定向作用于无人机机体,对其内部电子器件及各类传感器进行烧蚀破坏,具有“发现即打击”的效果,且附带损伤较小。大功率微波技术,即向无人机来袭主要方向发射大功率微波,以高强电磁波作为武器侵入无人机各类电子系统,干扰卫星导航定位,瘫痪网电信息链路。相较于高能激光,大功率微波的作用范围更广,且无需精确跟瞄,战场上更适用于对抗无人机蜂群的袭击。粒子束武器技术,其原理是通过加速器将粒子(电子、质子、离子等)加速至接近光速,形成极高能量,并以电磁场控制粒子束的作用方向,利用粒子束高速撞击目标产生热效应或机械应力以破坏其结构,或通过带电粒子穿透无人机电子设备,引发电离辐射效应摧毁目标。五是火力拦截技术。作为一种传统的防空模式,以火力拦截对抗无人机攻击仍然是最常用的防御手段,也是防御体系的最后一道屏障。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传统防空手段也融入了新兴技术,如精确制导技术、智能火控技术、弹炮一体技术等,有效提升了传统武器在复杂战场环境下的态势感知、目标识别和火力打击能力,在防御无人机方面已然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精确制导技术,通过建立包含战场环境、目标特征、防御能力、作战指令等信息的战场数据资源池,以网络信息为基础、数据算力为驱动、系统集成为依托,各装备节点基于信息反馈灵活选择探测制导方式、突防手段、引爆方式等,从而赋予制导弹药动态自主的行动能力和精确控制的打击能力。智能火控技术,指反无人机平台及智能化火炮武器系统在目标感知与识别的基础上,利用人工智能算法进行深度计算和数据挖掘,研判敌方无人机作战特点和战术意图,针对性地快速完成敏捷弹药装填及毁伤概率计算,进而实现地面阵地火力的智能分配和协同打击。弹炮一体技术,主要应用于现代近程弹炮结合防空系统,集成了目标探测技术、跟踪制导技术、火力控制与毁伤技术等,通过模块化设计及系统性集成,能够实现对目标的主动搜索、自动识别,以及多目标跟踪和弹炮协同杀伤。(来源:学习时报) 
民法典宣传月 | 民法典知识海报
2025-05-14
民法典宣传月 | 民法典知识海报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下面让我们通过知识海报一起走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吧!(来源: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中国法制出版社) 
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宣传资料
2025-05-12
今天(5月12日)是第17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身边灾害隐患”5月12日至18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社
建立完善监管体系 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5-07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低空经济是新质生产力的代表,政府监管是低空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低空经济长期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低空经济具有“小型轻量化、高频次、高密度、灵活起降”的技术经济特征,这决定了必须建设契合低空经济发展特点、符合我国国情的低空经济监管体系。建立有效政府监管体系夯实低空经济发展基础低空经济的核心是在3000米以下空域形成一个规模庞大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全新交通运输系统,包括低空航路设计开发、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低空飞行综合服务提供,以及基于低空飞行的衍生业态开发等重要组成部分。低空经济正加速起飞,监管体系必须同步建设、超前谋划。作为一个全新的交通运输系统,从二维的地面扩展到三维的天空,一切秩序和利益都要从头建造,必须从一开始就紧守“飞行安全”底线,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管体系,这不仅是夯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更是前置条件。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低空经济政府监管体系建设的迫切性。一是从政府监管与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方面看,低空经济作为全新业态并具备广阔发展前景的经济子系统,应该把握好规范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政府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低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极有必要在全社会切实树立“在规范中发展”的产业发展意识。二是从低空经济发展的资源基础看,低空经济发展基于3000米以下空域资源开发,空域开放力度和管理水平直接决定低空经济发展潜力,有效释放低空经济发展潜能有赖于提升空域监管效率。三是从低空经济“飞行安全”运行保障看,低空航路的规划开发、飞行规则设计、飞行申请批准,具有飞行安全保障的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和商业运营,低空飞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提供等诸多方面,都有待于政府制定系统科学的监管政策。四是从低空飞行的衍生风险看,随着低空出行、物流、巡航、摄影、旅游等低空经济场景拓展和市场渗透率的显著提升,必然衍生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风险,有待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监管政策加以规范。建设低空经济政府监管体系的重要考量低空经济发展监管体系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其独特性,主要体现为以下几方面。快速响应性。低空经济建立在低空飞行的基础上,飞行安全是底线要求,具有高频次飞行特征的低空经济,其监管需要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和事故处理程序,以应对可能的飞行事故和安全事件。技术融合性。低空经济涉及航空器、人工智能、通信技术、气象技术、动力电池、空中导航等多领域的技术融合,监管需考虑技术的综合应用和相互影响。同时,随着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低空经济监管需要不断适应技术进步带来的新挑战和机遇。应用场景多样性。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广泛,包括农业植保、电力巡检、物流配送、城市交通等,不同场景的监管要求和标准存在差异。安全风险的复杂性。低空飞行活动涉及的安全风险因素多样,包括航空安全、公共安全、隐私保护、环境安全等,监管需全面考虑这些风险因素。如,低空经济的数字化、智能化特征要求监管重视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同时,低空飞行器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如噪音、光污染等,监管需要考虑环境安全的要求。低空经济政府监管体系建设的五大支撑点根据低空经济的技术经济特征与我国的具体国情,面向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府监管体系需要建立五大支撑点。第一,强化理念创新,加快建立规范型激励式新型监管体系。当前社会各界对低空经济激励发展政策讨论较多,而对政府监管讨论主要集中在低空空域管理方面,缺乏系统全面的整体认识和把握,将监管简单地理解为“管理”“管制”,亟待纠正纠偏、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为低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认知环境。科学把握政府监管的定位、类型、方式,统筹激励式促进型监管和底线式规范型监管,探索建立以规范为底线、以激励为导向的,与低空经济发展规律和特征相适应的新型监管体系,避免简单“一刀切”,陷入收缩式限制型监管,造成妨碍低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结果。第二,强化多方协同,进一步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目前国家已对除禁飞区以外的300米以下空域开放,空域管理改革迈出了坚实步伐,为低空经济发展释放了生产力。但在可预见的未来,随着低空经济衍生业态的拓展,更高高度、更长距离、更多频次的低空飞行需要必然快速增长,将对低空空域提出更多的需求。因此,迫切需要在深化改革试点基础上,进一步高效推进空域分类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显著增加低空可飞空域,在全国各省份建立央地协同、部门协同的空域管理机制,实现飞行计划“一站式”审批服务。第三,强化数智赋能,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数字化智能化低空飞行调度监管平台。随着低空经济在出行、物流、旅游、航拍等领域渗透率的提升,未来常态化城市空中飞行频次将保持在每天10万架次以上。管理如此之高飞行频次的低空飞行,必须建立基于大数据驱动的,“国家、省、市、县垂直统一”的,集通信系统、监控信息、反制系统、调度功能于一体的,具有高度智能化水平的低空经济飞行调度与监管平台。首先,将低空空域变为可定标、可量化、可计算、可管理、可利用的时空数据空间,实现实景三维信息建模。其次,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低空飞行器、飞行轨迹等数据采集标准,以此为基础,建立全国统一的、覆盖国家、省、市、县四个层次的飞行控制平台。再次,基于大数据挖掘开发智能化模块,提升低空飞行申请审批、调度控制的智能化和精准性,切实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同时,在建设路径上,建议按照试点先行、由点到面的步骤,统筹选择数字化基础条件和低空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先行探索建设路径、建设模式,待路径探通、条件成熟后逐步覆盖至全国各地。同时,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构建低空经济数字化调度监管平台,以飞行主体监管、飞行活动监测、违法飞行反制等为核心场景,打造涵盖飞行计划申请和审批、航路划设、分配和修正、非法飞行器识别、预警和处置等业务的“一网统管”智能调度平台。第四,强化龙头支撑,加快制定低空飞行器适航标准与运营规则体系。目前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因其适用于低空出行被业界寄予厚望。只有通过适航审定(包括获取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并申请获取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后,垂直起降飞行器才能进入商业化运营,但目前垂直起降飞行器还是新生事物,适航标准和运行规章在全世界都几乎处于空白。建议发挥亿航智能等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支撑作用,组建低空飞行器行业协会与细分领域分会,中国民用航空局牵头并协同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力量,制定统一的低空飞行器适航标准与运营规则体系,以降低政策不确定性,稳定行业发展预期。第五,强化环境保障,加强面向低空经济的运行环境建设与监管。低空经济是一个全新的经济子系统,其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在高标准运行环境基础上。具体来看,一是尽快着手低空飞行器的起降点建设。低空飞行器起降点应涵盖住户、楼栋、小区、街道和区县等层级,由相关部门制定统一建设和运营标准,各级地方政府委托城投公司等经营主体建设管理。二是完善面向低空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针对低空经济可能涉及的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问题,应及早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三是先行先试逐步打造低空飞行服务体系。选择中小无人机为主体的超低空(600米以下)飞行为主先行先试,从已经成熟的警务航空和大体量的政务航空应用向外拓展,打造安全、可靠的低空服务体系,再逐步接入民用低空飞行服务市场。四是加大气象、地理空间等数据挖掘与开发,支撑低空飞行安全保障。低空飞行涉及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楼宇高度等复杂的环境因素,这些领域的数据挖掘和开发利用对于保障低空飞行安全必不可少,应加大气象、国土、住建等部门的协同,在归集、标准化相关数据后接入飞行控制平台。五是加强对“穿越机”散装式制造和飞行监管。由相关部门摸排“穿越机”组装的上下游产业链总体情况,建立相关组装准入标准和产品规范,明确相关行为后果惩处原则。(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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