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
公示公告
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 法律顾问选聘结果公示
2025-12-25
一、项目名称: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法律顾问选聘二、询价方式:公开询价(一次报价)三、询价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四、询价地点: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五楼会议室五、本项目询价结果信息公示于2025年12月25日在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六、成交人:上海大沧海新闵(安阳)律师事务所,成交报价20000元。七、成交公示期: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联系方式:2559225。                                                             2025年12月25日
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二次)
2025-12-22
为全面贯彻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提升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通航中心)的依法工作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通过询价谈判的方式,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工作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二)年龄在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且熟悉与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五)在安阳市市区律师事务所执业。三、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一)为我中心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建议)书;(二)参与我中心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我中心牵头实施的法规性文件评估工作;(三)受我中心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的涉法内容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并出具法律意见(建议)书;(四)作为我中心委托代理人代理参加诉讼、复议、调解和仲裁等法律事务;(五)代为处理以下非诉专项法律事务,维护我中心的合法权益:1、为处置我中心信访案件、重要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2、应我中心要求,就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我中心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法律服务;3、为我中心各类活动全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4、受指派对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涉法事件,进行调查或者协调处理,提出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等:5、参与处理涉及我中心的尚未形成诉讼的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律师见证及申请强制执行等;6、协助我中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7、协助我中心清理债权、债务;8、代为见证。包括:行政执法文书、催收债权通知书和履行担保义务通知书等材料,并出具律师见证书。(六)参与我中心复杂、疑难或者重大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件的讨论、审核和论证,依法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为我中心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全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八)协助我中心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九)按照工作指派,为我中心提供其它相关法律服务。四、法律顾问承担的义务(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二)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三)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四)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中心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五)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我中心的合法权益;(六)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我中心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不恰当的表述或虚假承诺;(七)谨慎保管我中心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灭失或损毁;(八)聘用合同解除后一年内,不能接受他人委托办理对我中心的诉讼、复议案件;(九)根据工作需要出具书面意见书。书面意见书应当由受聘律师本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负责;(十)与我中心约定的其他义务。五、服务方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工作要求,参加讨论会、协调会、论证会、听证会、案审会或参与谈判、代理诉讼、仲裁案件等,完成指定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工作要求,对我中心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工作要求,对重要涉法事项、法律文书、法律文件等,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四)根据工作需要,短期内驻市我中心地址办公,具体时间视情况另行商榷。  六、服务费用 (一)服务费报价上限为2万元/年。代理诉讼、仲裁、复议、调解等案件不再另付费用,办理委托事项发生的合理工作费用,由我中心承担。(二)法律服务期限为三年,在合同内,视服务情况,原则上与中选法律顾问续签合同,也可根据服务情况重新选聘。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12月25日上午9:00前到市通航中心522报名(安阳市民防路2号北门),咨询电话:2559225,逾期不再接受。也可通过邮箱报名:ayshkb@163.com。(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综合打分的方式,我中心组成评审小组,按照评审表(附件2)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分数高低顺序,逐个进行谈判,率先达成协议的,确定为聘任人选。评审时间、地点: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在五楼会议室进行。 报名人员现场提供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本人签名,或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三)公示。选聘结果将通过安阳通用航空发展中心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签订法律服务协议。 八、报名事宜 (一)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表(多人参与的,每人均需填写); 2、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6、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7、评审表(附件2)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箱报名的,现场将对原件进行审验。未提供报名材料中评分表涉及的相关证明材的,相应项目不得分。 (二)其他事项1、律师事务所报名时需注明是否为首席律师。2、参与报价即视为同意本公告附件4的内容,签订协议时可对细节进行谈判,实质性条款不再变更。3、本公告内容如与附件4的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服务合同
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 法律顾问选聘项目流标公告
2025-12-18
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2025年12月18日组织开展的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因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可关注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网站和公众号。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8日
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2025-12-15
为全面贯彻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断提升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通航中心)的依法工作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决定通过询价谈判的方式,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工作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法律顾问受聘条件(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二)年龄在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且熟悉与工作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五)在安阳市市区律师事务所执业。三、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一)为我中心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建议)书;(二)参与我中心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我中心牵头实施的法规性文件评估工作;(三)受我中心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的涉法内容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并出具法律意见(建议)书;(四)作为我中心委托代理人代理参加诉讼、复议、调解和仲裁等法律事务;(五)代为处理以下非诉专项法律事务,维护我中心的合法权益:1、为处置我中心信访案件、重要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2、应我中心要求,就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我中心委托,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法律服务;3、为我中心各类活动全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4、受指派对所辖范围内发生的有一定影响的涉法事件,进行调查或者协调处理,提出相关的法律咨询意见等:5、参与处理涉及我中心的尚未形成诉讼的各类纠纷,与相关部门交涉、发表声明、律师见证及申请强制执行等;6、协助我中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7、协助我中心清理债权、债务;8、代为见证。包括:行政执法文书、催收债权通知书和履行担保义务通知书等材料,并出具律师见证书。(六)参与我中心复杂、疑难或者重大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件的讨论、审核和论证,依法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为我中心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全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八)协助我中心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九)按照工作指派,为我中心提供其它相关法律服务。四、法律顾问承担的义务(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二)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三)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四)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中心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五)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我中心的合法权益;(六)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我中心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作不恰当的表述或虚假承诺;(七)谨慎保管我中心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灭失或损毁;(八)聘用合同解除后一年内,不能接受他人委托办理对我中心的诉讼、复议案件;(九)根据工作需要出具书面意见书。书面意见书应当由受聘律师本人签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对提出的法律意见负责;(十)与我中心约定的其他义务。五、服务方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工作要求,参加讨论会、协调会、论证会、听证会、案审会或参与谈判、代理诉讼、仲裁案件等,完成指定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工作要求,对我中心办理的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工作要求,对重要涉法事项、法律文书、法律文件等,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四)根据工作需要,短期内驻市我中心地址办公,具体时间视情况另行商榷。  六、服务费用 (一)服务费报价上限为2万元/年。代理诉讼、仲裁、复议、调解等案件不再另付费用,办理委托事项发生的合理工作费用,由我中心承担。(二)法律服务期限为三年,在合同内,视服务情况,原则上与中选法律顾问续签合同,也可根据服务情况重新选聘。七、选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12月18日上午9:00前到市通航中心522报名(安阳市民防路2号北门),咨询电话:2559225,逾期不再接受。也可通过邮箱报名:ayshkb@163.com。(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综合打分的方式,我中心组成评审小组,按照评审表(附件2)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按分数高低顺序,逐个进行谈判,率先达成协议的,确定为聘任人选。评审时间、地点:2025年12月18日上午9:00在五楼会议室进行。 报名人员现场提供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本人签名,或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三)公示。选聘结果将通过安阳通用航空发展中心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签订法律服务协议。 八、报名事宜 (一)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表(多人参与的,每人均需填写); 2、服务方案,含服务承诺;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6、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7、评审表(附件2)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箱报名的,现场将对原件进行审验。未提供报名材料中评分表涉及的相关证明材的,相应项目不得分。 (二)其他事项1、律师事务所报名时需注明是否为首席律师。2、参与报价即视为同意本公告附件4的内容,签订协议时可对细节进行谈判,实质性条款不再变更。3、本公告内容如与附件4的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服务合同
2024年度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部门决算
2025-09-24
2024年度安阳市通用航空发展中心部门决算
关于对市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342号 提案的回复
2025-08-22
尊敬的吕志强委员: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42号《关于以新质生产力促进我市低空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经与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您关注我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您在提案中对以新质生产力促进我市低空经济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对加快推进我市新质生产力发展,扩大低空经济市场规模,为低空经济发展引擎增加新动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关于您所提的建议,具体解决方案如下:一、构建低空经济领域全方位人才培养体系,组建专业化的低空经济人才队伍。目前,我市已形成本科、专科、社会培训多层次以及飞行、维修、机械、电子、管理服务等多类型的通用航空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和支持本土企业和高校加强人才培养和储备,通过设立奖学金、提供实习岗位等方式,吸引更多年轻人投身低空经济产业。特别是第十六届航空节期间举行“洹泉涌流 聚才兴安”招才引智系列人才交流活动,充分展示了安阳爱才敬才形象。接下来也会持续配合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科技局等相关单位,深化拓展“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打造人才引育留用载体,进一步提升招才引智质效、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现已谋划开展低空经济专项招聘、洹泉涌流·招才引智万里行、政策巡回推介、专家人才安阳行活动、第三届“洹泉涌流 ‘飞’常课堂”航空人才交流活动等多项系列活动内容,以构筑好低空经济专业人才引育体系,推进人才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导向,重点围绕人才团队引进、高层次人才柔性合作、全方位人才培养建设等方面,组建好适应低空经济快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二、积极响应将高新技术深度融入低空空域,充分发挥新质生产力在低空经济领域的作用。我委将持续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鼓励低空经济技术创新的政策,争取设立专项扶持资金,为企业在项目审批、项目试行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加强与国内科研机构、高校及高新技术企业对接,通过举办产学研对接会等搭建合作平台,进一步帮助完善我市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队伍的组建。希望借助合作平台实现解决项目对接、高新技术攻关等问题,推动现人才引进来、技术带进来、项目落下来。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联合蓝天实验室、安阳工学院、相等相关研究机构,申报省级以上低空经济领域科技专项。推动建立低空经济创新联合体,鼓励本地企业(如全丰航空等)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突破电池续航等技术难题。二是完善产业生态体系,制定专项政策,通过安阳(北京)离岸创新中心进行技术成果转化对接,吸引低空经济上下游企业集聚我市,培育“研发—制造—运营—服务”全产业链。三是加强人才与资金保障,依托安阳市使用人才专项编制实施招才引智“政企双聘 政聘企用”政策,吸纳留用高技能人才,支持低空经济发展。鼓励、支持、帮助有省市平台的企业申请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获取资金支持。市科技局成立低空经济产业科技赋能工作专班,为我市低空经济发展全方位保驾护航。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技术发展,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技术引进与合作,推广示范项目,加快空域试点申报,通过构建动态空域试点管理平台,让高新技术在我市低空经济领域广泛应用,进而推动多种应用场景的规划与实施,助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实质性的项目效果进一步加强科技属性的提升,增强新质生产力的驱动力。三、加强战略谋划布局,紧密联系上级部门,发挥低空经济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引领作用。积极与上级部门紧密沟通,努力争取国家层面在政策、资金、项目等多方面的倾斜支持。现已积极申报建设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同时,立足本地实际,联合省发改委、民航局等部门,协助我市组织编制《安阳市“十五五”航空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分阶段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路径等多项配套政策,确保我市低空经济发展与国家战略深度契合,为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筑牢根基。积极推动低空经济在产业融合中发挥引领效能。精准聚焦低空经济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结合点,大力培育新兴业态,推动低空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深度融合。规划升级安阳特色低空旅游线路,将殷墟文化的厚重历史底蕴、红旗渠精神的伟大内涵融入其中,打造集空中观光、文化沉浸式体验于一体的特色文旅项目,带动旅游产业向高端化、品质化升级,有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积极争取政策优惠,鼓励本地企业与国内知名科研机构、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联合研发中心,做好产业链集群化发展,针对低空通信导航、无人机自主控制、低空大数据处理等低空经济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协同攻关。聚焦eVTOL、工业级无人机、航空传感器等高端制造,培育上游供应链,做好应用场景孵化工作。以新质生产力为内核,通过结合国家政策,引领我市科技突破、产业聚合、生态构建三位一体推进。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补短板、增强项,抢抓新机遇,领“飞”新赛道,用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进一步推进全市低空经济快速发展,实现“飞起来”“飞得远”“飞得好”,让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图”变成“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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